被放大的恶意:网络时代、法律理念与无法回避的“漏洞焦虑”

在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引发“吸毒记录封存”的滔天争议,以及“邯郸案”等极端案件令公众愤怒难平的当下,一场深刻的理念冲突正在中国社会上演。这场冲突远非简单的“法律专业”与“民众情绪”的对立,而是前网络时代铸就的法学与社会学思想钢印,与数字时代催生的全新社会经验之间的一次历史性断裂。当法律的善意努力屡屡遭遇公众的激烈反弹,我们需要追问的,或许并非民意是否理性,而是支撑法律政策的那些根基性研究,是否已落后于这个时代。

一、旧范式的温柔假设:线性修复与可控环境

现代法律体系,尤其是未成年人司法与轻罪治理领域,其哲学根基深深植根于二十世纪的社会科学。这套范式可被概括为一种“线性修复”模型。

它基于一个核心信念:犯罪,特别是青少年犯罪,主要是不良环境(家庭失管、教育缺失、社会排斥)催生的“病态”。社会如同一位医生,只要通过法律干预(惩戒与教育相结合)和社会支持(帮扶与隔离不良环境)改变“病灶”,个体就能被矫正,回归正轨。因此,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、“封存记录以利回归”成为体现文明与进步的黄金法则。这一范式在信息流动缓慢、社会结构相对稳定的前网络时代,展现出了其人文关怀的价值与一定的实践效能。

二、新现实的残酷解构:网络、极端化与信任瓦解

然而,互联网的普及彻底重塑了社会认知的土壤,让旧范式的温柔假设暴露于冰冷的现实风暴之中。

首先,网络以其全景式、高清晰度的传播,将社会最黑暗的角落——例如未成年人之间冷血残忍的暴力——不加缓冲地推到每个屏幕前。这种信息轰炸带来的,不是基于统计的理性分析,而是强烈、持久且固化的集体创伤体验。当公众反复目睹那些超越其理解范畴的极端之恶时,“天生坏种”的直觉判断便自然产生。这种判断虽不“科学”,却是一种对无法被旧有理论简单归因的恶意的直接心理反应,它动摇了“所有少年犯皆因环境且皆可矫正”的根本前提。

其次,更为关键的是,网络赋予了部分犯罪者一种被扭曲的“认知赋能”。过去,一个少年对法律后果的认知是模糊且充满敬畏的。如今,他可能精准地知晓“未满特定年龄不负刑责”的法律标签,却对其背后复杂的法理、长期的矫治措施与社会性惩罚一无所知。这种基于碎片信息的“有恃无恐”,与网络上泛滥的暴力亚文化相结合,系统性地重塑了部分个体的道德观。犯罪不再仅仅是冲动或无知,而可能是一种经过负面信息预演、权衡错误利弊后的冷酷选择。旧有心理学模型中的“认知能力不足”解释,在此已完全失效。

最后,网络作为社会运行最锐利的显微镜,持续不断地验证着公众内心最深层的恐惧:规则可能存在不平等的豁免通道。从“哪个少爷吸了”的讽刺,到各种社会新闻中若隐若现的“特权”叙事,公众在经验中建构起一种坚固认知:再完美的制度设计,在现实运行中都可能被非法律因素所侵蚀。他们对“封存记录”等制度的本能抵触,绝非对法治进步的无知,而是对善意可能被资本或权力悄然租用的系统性风险的提前防御。这种“漏洞焦虑”,是旧范式完全无法涵盖,却又真实主宰社会信任基础的时代情绪。

三、断裂的深渊:滞后研究与失效的对话

冲突的根源至此清晰可见。我们的法学、犯罪学与社会学研究,其基本框架仍停留在个体心理分析、宏观结构剖析的层面,严重滞后于解释以下新时代命题:

如何理解网络亚文化对个体价值观的系统性置换?

如何评估一个被算法喂养了暴力脚本的未成年人,其主观恶性与传统环境失管者有何本质不同?

当公众的“公平感”建立在海量碎片化案例的归纳之上时,专业权威的统计数据为何失去了说服力?

这种研究的滞后,导致法律精英与公众生活在两套话语体系与认知图景中。一方谈论“实证数据”与“国际潮流”,另一方只相信“眼前所见”与“切身所感”。对话沦为平行世界的独白,信任的桥梁尚未搭建,便已坠入深渊。

四、一个普通人的期待:立足脚下土地,寻找我们自己的答案

作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,看着这些争论,心里有些话,想说给那些研究法律、设计制度的朋友们听听。

我知道,我们现代的法律体系,从概念到框架,很多确实是从西方学来的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这被看作是一种“先进”和“文明”的象征,好像跟着走就能解决问题。许多法律工作者也习惯了用“国际通例”、“西方经验”来论证一件事的合理性。我能理解这种惯性,毕竟我们曾经落后,急于学习。

但今天,事情好像有点不一样了。我们开始看到,一些被奉为圭臬的理念,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也开始裂缝重重——比如对某些恶性犯罪的过度宽宥,又比如对毒品的所谓“合法化”。以前,这些问题或许被他们强大的物质基础和向上的势头所掩盖,好像还能运转。但现在,情况在变化。一个简单的道理是:药方好不好,得看治谁的病。一套在特定历史、文化和社会矛盾中长出来的制度,未必能治我们的水土不服。

尤其是网络时代,它把全世界的问题都摊开在我们面前,也把各自的困境暴露无遗。我们亲眼看到,有些“先进理念”是如何在社交媒体时代引发更大的社会撕裂和信任危机的。这让我觉得,我们可能正站在一个路口:是继续拿着别人的旧地图,寻找我们自己的新大陆;还是鼓起勇气,开始绘制属于我们自己的地图?

这不是说要闭门造车,排斥一切人类文明的智慧。而是说,我们的法律学者和社会科学家们,能不能把目光更多地收回来,收回到我们脚下这片正在经历剧烈变化的土地上?去真正理解,一个刷着短视频、沉浸在亚文化圈层里的少年,他的心理世界与几十年前的少年有何不同;去认真对待,普通老百姓在面对恶性案件时,那种基于千年伦理与直接生活经验而产生的、朴素的正义直觉和安全感需求。

我们国力在增强,社会在复杂化,但我们的“解释系统”和“应对系统”不能总停留在过去的模板里。时代需要有一批人,勇敢地跳出仅仅“引进”和“接轨”的思维,用我们自己的语言,分析我们自己的问题,最终构建一套能与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情感相通、与当前社会现实深度咬合的法学理念和社会治理逻辑。

这很难,但值得期待。因为法律最终的生命力,不在于它多么“国际”,而在于它能否真正安顿好这个国家里的人心。

结语:

    我们正处在一个剧烈变革的时代,前方的道路迷雾重重,无人能确知终点。纵观人类历史,每一次深刻的社会转型,都伴随着巨大的试错成本与难以预料的阵痛。面对网络技术对人类社会认知、行为乃至法律根基的全面重塑,我们唯一能确定的,便是旧有的地图已然失效。

这一次,我们或许不必完全重蹈覆辙。代价的高低,取决于我们能否诚实地面对一个基本事实:用以理解社会、解释人性、设计规则的传统智慧,已经与亿万民众每日亲历的数字现实严重脱节。法律不应是悬浮于社会情绪之上的空中楼阁,而应成为对时代最尖锐矛盾的坚实回应。

希望在于,我们能以最大的坦诚承认这种断裂,并以最大的勇气启动法学与社会科学的范式革新——不是向西看,也不是向东看,而是向脚下这片土地的真实经验看,向屏幕背后亿万网民的复杂情感看。唯有如此,我们才可能在激流中寻得新的锚点,为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,找到那份来之不易的、坚实的社会共识,从而,让这次试错的代价,少一些,再少一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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